第一章 骑兵、成亲、大规模建设

当八珍耀武开始征服西域时,东方天赐在干什么?他可没闲着,首先他开始训练骑兵。骑兵呀,这可是多少神洲人多少代的梦想。

千年以前,神洲各诸侯国名义上服从皇室,实际上各自为政互相攻击,神洲大地战乱不休、纷乱不止。北方的云秦国倾全国之力练出一支二十万人的骑兵,依仗着这支铁骑以气吞万里如虎之势横扫北方统一北地,以北地为基础才最终夺得南方。云秦帝国之后的大汉王朝更是有支盖世铁骑,那矫健如龙的骏马上的骑兵们高举绣着“汉”字的大旗,那些穿着鲜红战袍的骑士、奔腾的骏马、在风中飞展的“汉”旗,是每个企图侵略神洲的草原王朝的噩梦。哪怕到了王朝末期最之时,大汉铁骑依旧忠诚地守护着他们背后的土地上的百姓,“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绝无侥幸”是大汉铁骑发出的贯穿千年的最强音。

大汉之后的天朝帝国是圣唐。圣唐继承了大汉的铁血骁勇、不可一世,骑兵们向每一个威胁侵害神洲的势力发动进攻,无数的热血洒在大汉骑兵的血曾洒过的地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敌国骑兵们,在农家子弟出身的汉唐骑兵面前一败再败。从大汉到圣唐中期,神洲的骑兵力压北方游牧强盗四、五百年。

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代不如一代。圣唐之后北方大量适合养、训骑兵的地带都被獠狼国占据,作为如今神洲最大的一个国家,南汉却没地方羊马训马,神洲连优良的马都没有,只能用南方的矮种马做战马。

那样的战马运人驮物还行,可两军对阵遇上骑高头大马的獠狼军,那真是回回输次次败。南汉百年立国但在与獠狼军的战役中楞是没最终赢过一场,只是凭地广人多、财力雄厚每回把獠狼军给耗得不得不谈和的。

要统一神洲就得像云秦帝国一样有支骑兵雄军,要征服北方草原保护神洲也得像大汉和圣唐一样有支铁骑。骑兵!骑兵!骑兵!雄心和野心都离不了骑兵的助力。

像鹅毛一样的雪大片大片从空中旋转而下,大地之上已是一片银白,如果雄鹰在天上飞过它会发现银白的大地上绽放着一万朵鲜红的“花”。这些“花”不是真花不是植物,是穿着红色棉战袍的西蜀骑兵。

这支骑兵共万人,七千为西蜀人三千为吐蕃本地人,是西蜀开国百年来真正意义上的骑兵,那些只能在大阅场和益州城郊外练习骑术的禁卫军只能算是快速反应步兵而已。至于为什么穿红色战服,原因很简单,东方天赐崇拜大汉铁骑所以故意让他的骑兵穿红袍,不过不得不说在这银白的世界里一万红袍健儿纵横其中确实震撼视觉。

“这就像幅画一样,而且这幅画还是动的,太美了太壮观了。”阮兰珠站在一座小山的顶上俯视着在苍茫广阔大地上奔驰的一万红影,情不自禁地就赞叹起来。

站在她身旁的是东方天赐,她与他都戴着狐皮帽穿着熊皮大衣,两人立于小山之上很有点雪山飞狐的感觉。东方天赐点点头说:“是呀,我从没想到过有一天会看见这样的场面,原来苍凉与雄壮结合起来会是这么壮丽。”

“为什么不让他们奔驰排列成队结成阵型呢?那样不是比他们现在这样随意奔驰更好吗?”阮兰珠不愧是自小练武的人,对军事的领悟力不是那些只会绣花的小姐能比的,她一眼就看出了骑兵们训练的杂乱无章,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东方天赐赞许地笑着点点头,说道:“不错不错,你说得很对,你若早生四百年去从军的话,那就没有那位姓花的女将军什么事了。不过这练骑兵和练步兵不一样,骑兵首先得要会骑马,而且是精通马术。为什么游牧民族成年男子一上马拿起马刀就是精锐骑兵?因为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他们对马太了解了,马已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骑马对他们而言和走路一样平常,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怎么训练就可以迅速从牧民变为骑兵。”

天赐说到这拍了拍自己身上和阮兰珠身上的雪,然后接着说道:“指望这些农家子弟出身的骑兵从小骑马是不可能的,但却可以给他们一段时间让他们和马朝夕相处,了解马的生活习性。同时把练骑马当玩耍,玩着玩着就会骑了而且还能骑得很好了,然后才开始进行队列整体训练,这样事半功倍,如果一开始就让这些新手练队形阵形,又紧张又没经验,结果只会事倍功半。好了,我们不看了,去帐篷里喝点热茶吧,走。”说着天赐便和阮兰珠往山下军帐中走去。

吐蕃的春天来得很迟,三月的时候还是小雪不断。天寒地就冻,高原冻土不化开就没法开挖水渠、修建官道,那可是比水泥地还硬呀,一斧头下去也就一道浅印子而已。

在这寒冷的春季,一件大喜事让整个吐蕃热闹起来,这件喜事就是东方天赐和阮兰珠成亲了。本来成亲这样的大事得有双方父母在场吧,最起码男方的父母得在吧。可东方刚既然在信中说了可以在吐蕃随时成亲,那特立独行的东方天赐可就不等回益州或顺州了,在这无聊的春季还有什么比成亲结婚更有意思的吗?没有!在一个风雪交加伸手不见五指的初春夜晚,东方天赐来到了阮兰珠的房间,把一个顶级羊脂玉做成的玉镯戴在了阮兰珠的手上,然后对她说:“我们成亲吧。”

虽然东方天赐并不在乎什么礼节不在乎形式,可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成亲也是阮兰珠第一次和唯一一次成亲,不能马虎呀。那是一场神洲与吐蕃习俗相结合的婚礼,婚礼很简单力求不铺张Lang费,总花费不超过一万两白银。而且东方天赐严禁文武官员送贺礼,来了入席就吃但礼金就免了。西蜀历史上还没有哪个上位者的婚礼花费如此之少,而且高堂竟不在场,而且受邀请赴宴官员人数如此之少,这位少年霸主再次向人们展示了他特立独行、藐视传统的一面。

春季一过夏季到了,高原冻土开始融化成泥,揣着一千万两银子苦等了好几个月的天赐终于开始大把花钱搞建设了。十万民工开挖吐蕃最大的河———雅鲁藏布江的人工支流,十万民工挖地、平地、整地、建桥、开山,修建从逻些到西蜀内地的大官道,另外共有近十万民工(包括妇女、老人)为这二十万民工运输粮食和器具,以及为他们做饭。花在这三十万民工身上的工钱、伙食费、器具费等费用,不用几年就能把这看似天文数字的一千万两银子折腾光。

不过这就对了,黄金、白银还有铜钱对一个国家而言就像人身体里的血液一样。血液不流畅人会生病甚至会死,而货币不流通只藏储在各家地窖里、墙砖下的话,那这个国家的经济就会发生恶性循环导致国家越来越穷。天赐花出去一千万十几年后收益的绝不止这个数,当然,这个道理不是谁都懂而且很可能没几个人懂,于是天赐决定写一本《国富论》建立一个利于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

东方天赐的《国富论》才写了不到三万字,一个从咸丰州传来的消息就把他击倒,他是被幸福给击倒的,消息的内容就是——阮兰珠有喜了。

“有喜”用在一个女人身上就是指她怀孕了,阮兰珠怀孕了也就意味着天赐要当爹了。十八年了,穿越到这异世已十八年了,尽管有财富有权势有地位,可十八年来天赐仍不时会觉得自己对这世界而言只是个外人,甚至觉得这一切不过是场梦而已。而现在他快当爹了,他才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不论到时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会是他正式成为这个世界一员的凭证。

天赐骑上他的骏马,抽出玉龙剑一边骑着马挥舞宝剑在工地周围奔驰,一边大声怪叫怪嚎,引得无数人侧目。

(为什么每更新一章看的人有几百可订阅的却只有一两个,不订阅这VIP章节又是如何能看到的呢?我很迷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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