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百一十三章 红薯

玄袍男子立于人声鼎沸的街市暗影中,凝视着阁楼中寻他的那位绯衣女子,紧抿凉唇。

一路跟着她进了府衙,又看着她令下人抬了一箱金锭来与他对峙,却发现他早已离去气得跳脚的憨态模样,竟有些痴。

祁宇默摘下斗笠,露出了容貌。除了眼角多了些凝重神色,脸颊消瘦了些许,略见沧桑模样外,并与一年前有什么不同。

一年前尚筱舞跳崖身死后,他也终于如愿以偿地破除了阴阳咒。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对自己的恨,还有对她再也无法转世的绝望。

无涯子说过阴阳咒若是破除,之前的中咒者多半也会因不能接受之前分裂的自己而会疯癫无状。而尚筱舞是最令他发疯的一块心病,为了防止他会挨不住而发疯,无涯子本想隐去他对尚筱舞的记忆。

他没有让师父如愿以偿,暗中*了师父的咒术。只是装着忘却了。

他怎么会忘?

他怎么敢忘!

那个女子曾经的模样依旧一幕幕在他眼前鲜明深刻,挥之不去。

雪夜中她满脸伤痕,黑血落魄倒在孤村……

她面色惨白青丝搭在肩头坐在血盆中的样子……

还有最后绝然跳下悬崖的青色背影和裙摆是的血迹……夜夜令他从噩梦中惊醒。

忘不掉,也无法释怀。

阴阳咒破,他再也看不到人的魂魄,也无法操控他人。最令他绝望的,是即使筱舞的转世在他眼前出现,他也难一眼认出来了。

但是他不能接受再也见不到她的现实,于是四处去寻高人奇士,寻找她魂魄。

经过了一年,他才从一隐居山林的老者口中得知,玄武顾家曾有一派秘术,专擅长以琴音控魂寻魂。只不过听说顾家传人之前被人暗杀,这一秘术从此销声匿迹。

他苦苦找寻,终于打探到顾家的传人还有一位幸存,名作顾涵,隐居在玄武常福。

而这个顾涵竟然在他抵达玄武前,就因为不甘玄奕的胁迫服毒自杀。

祁宇默险些没吐出一口血来。

玄奕历来不好歌赋雅韵,这顾涵又是个除了抚琴一无所长的琴师。玄奕要顾涵替他卖命,不可能是为了听曲子,而应该和自己是一个理由……

都是要寻尚筱舞!

祁宇默不能不担忧。玄奕恨筱舞入骨,寻她也不过是想折磨她,若是筱舞被玄奕先找到,落在玄奕手上,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上天似乎并没有断了他所有希望。不止顾涵死而复生,常福一夕之间全城之人几乎都死而复生,这其中诡谲不言而喻。他这次来,一是为顾涵,二来就是要会一会这常福城的新主。

顾涵服了他预先给的假死药,借机掩人耳目,逃离了玄奕留在常福的眼线。而那个城主,便是之前与他叫嚣的绯衣女子。

富有得可疑的奇怪女子。

她为何要同自己挣夺顾涵?又为何会有起死回生之术?

他甚至第一眼见到她那双眼睛的时候,有一瞬的错愕,怀疑自己见到了筱舞。

可是细看下去,那双微带着恐慌的明眸,却与他记忆中女子的眼不同,那眼眸中似乎浮着涟漪的水泽,暗黑如星夜。不得不承认,即使她戴着面具,那双顾盼生姿的明眸,微颤欲言又止的红唇,望一眼,便心驰神往,恨不能揭了她的面具一睹真容。

他竟然还难得的生了同她开玩笑的心思,这令他自己也着实吃了一惊。玄奕逼近,他此刻处在青龙,也是隐蔽之事,越少牵动人越好。

她不会是尚筱舞。

他相信筱舞已经死了。如若不是如此,她不可能连宝宝的祭日,都不露面。

他在她与阿默住过的木屋,等了她三天三夜。她都没有出现。

她恨自己,他知道。但是她有多爱那个孩子,他也知道。

她是真的死了。

一想起来这血淋淋的事实,他的心头的那根刺便开始痛。

他摒除众议,改了名字“祁宇默”。只是因为当她爱着自己的时候,叫过他“阿宇”,也叫过他“阿默”,如今他重生,他要他的名字里的每个字,都是她唤过的。

自己是幸运的,竟然得了她这样一份真挚的爱;自己是不幸的,他竟然亲手将这爱毁了一次又一次,终至万劫不复。

一回想起自己如何不顾她身体,强迫她怀上孩子,而又无法守护她,害她流产坠崖而死……他便恨透了自己。

在遇见她之前,他总以为一切都尽在他的掌控之中,可到头来才发现,他的自大,几乎将她毁得体无完肤。

而她竟然连让自己赎罪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了。他整日活在噩梦当中,这就是老天对他的惩罚。

可如今他竟然对一个奇怪的女子动了心,这让他有了强烈的负罪感。不过一年,他竟然动摇了找她的决心,这让他无法原谅自己。

他果断排除了自己动心,认为自己只是纯粹的好奇。对一个能起死回生又看起来单纯得可笑的女子的好奇。

祁宇默戴上斗笠,跟在了绯衣女子身后。

闹市中花灯琳琅满目,街上贪玩的孩童竞相追逐,糖人烤肉串甜玉米……各种吃食不断,香味弥漫。

历来贪吃的陆小妹此刻却没有一点食欲。她被气饱了。

“哼!真不是个男人……”

陆小妹气鼓鼓地走在街上,咒骂着刚刚那个笑话她的男子。不止她生气,她怀中的骨笛也很生气,泡泡在笛子里滚来滚去地表示抗议。

“陆瑜不告而别,这个人也不告而别……哼,男人都没什么信用……”

陆小妹郁闷地走在街上,扶了扶险些因之前跑得急而松散了的发髻。

“这簪子不好用,”陆小妹忍不住吐槽,“若不是陆瑜走的时候将我的簪子也一同顺走了,我才不用这沉甸甸的金簪……”

陆小妹忽然感觉身后有跟着她的窸窣脚步声,顿住了脚,猛然转身。

看见一个十多岁样子的小男孩怀中鼓鼓囊囊的,正咬着手指看着她。

陆小妹松了口气,还以为是跟着她要抢金子的盗贼。常福虽然富裕,可还是有想不劳而获之人的……刚才她明明当着所有人的面,让府衙中的掌事人将金子抬了回去,借以摆脱了的。

“小兄弟,有事么?”陆小妹弯下腰,笑眯眯地望着小男孩。

小男孩咬着手指,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头上的金簪看,踟蹰了半晌终于呐呐道:“姐姐,你为何戴着我娘亲的簪子?”

陆小妹一怔,实在想不起这金簪的来历。

她复活城中人的时候,担心玄奕再杀回来碰个正着,便封锁了常福城。有些人家里没有现银,只有有值钱的香料,却卖不出去,也没有办法出城借。

但是她的复活术只有在死后七日内才会生效,有些人怕耽误了时日,亲人就这样没了,便用首饰之类的抵换,这根金簪,也多半是谁用来抵换。

当时人太多,她又对首饰什么的不太了解,便全交于了画画。今日出门无心打扮,也只是在首饰盒中随意选了一根看得顺眼的玫瑰金簪戴了。

拔下头上的金簪,陆小妹掂着手中沉甸甸的金簪,微笑,“小兄弟,你凭何证明,这就是你娘亲的?再说,即便是你娘亲的,也是你娘亲买命的,我也没有理由还给你啊!”

“……”小男孩大大的眼睛中弥漫上了雾霭,“这就是我娘亲的!是爹爹送给我娘亲的……上面还有我娘亲的名字,我娘亲叫玫芸……爹爹死了后,我娘亲从来不摘的……”

陆小妹凝眉,翻过金簪,果然在背后的花萼上发现了名字。

小男孩见她错愕,以为她舍不得,从怀中掏出热乎乎的烤红薯递给她:“姐姐,我用这红薯换那根簪子好不好?今天娘亲带我去放河灯给爹爹,娘亲很难过,我不想让她难过……”

红薯是温热的。

熟悉的温热。熟悉的香气。熟悉的夜晚……

她记忆中,也有过那么个男子,饥寒交迫的时候送给她一块烤红薯……

“好孩子,我和你换,把这簪子收好,送去给你娘亲吧!别再乱跑,你娘亲该着急了……”

“谢谢姐姐!”

看着小男孩揣着金簪一边跑一边欣喜地向她招手的小小背影,陆小妹立在原地,望着手中烤的微焦的红薯发呆。

夏夜凉风拂过脸颊,还带着些许温吞吞的热气。

许是被红薯的香味引起了食欲,陆小妹也没顾上散乱的头发,咬了一口,转身向河边走去。

还好是夜晚。夜晚是包容的。

它可以遮掩许多丑陋的样子。她即使披散着头发,吃得泪流满面,也没有人会在意她。

“咳咳……咳咳咳……”

吃得急了,陆小妹捶着胸猛咳,才好不容易顺了下去,半个红薯握在手里,她静静地看着盈盈月光洒落在河面上,像是漂浮着散碎的银屑熠熠闪烁,五颜六色的莲花河灯装点着墨黑色的河,如同流往忘川的暗途……

循着河灯飘过来的放向望去,放河灯的人已经散了,卖河灯的商人也准备离去。夜已经深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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